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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12日起撤销“其他特别处理”并恢复交易
ST浪莎(600137)由于公司2004年和2005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的净利润为负值,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06年2月28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(即*ST)。其2006年度财务报告经四川华信(集团)会计师事务所审计,显示净利润为正值,但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,根据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》的规定,上海证券交易所自2007年10月17日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,但仍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特别处理(即ST)。
2007年度经四川华信(集团)会计师事务所对该公司2007年财务报告审计,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报告,报告显示:公司完成营业总收入132989040.43元,实现净利润298891221.69元,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3481023.07元,每股净资产1.19元。
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并获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,同意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的“其他特别处理”。公司股票于2008年6月11日停牌一天,自2008年6月12日起撤销“其他特别处理”并恢复交易,公司股票简称由“ST浪莎”变更为“浪莎股份”,股票代码不变,股票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%恢复为1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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